十三勢 (太極拳) 行功心法 真義解說

一、前言
近日因Jasper師兄讀此園地逍遙仙人所張貼的“邁步如貓行”後,來函問及《十三勢行功心解》中, “以心行氣,務令沉著,乃能收斂入骨“,太極拳行者,應如何才能達到這種境界? Jasper師兄,能提此如何達到太極高境界的問題,引用“十三勢行功心解”裡的 ”邁步如貓行”,因而提問這關鍵的修鍊方法,可能是太極拳高手,佩服之至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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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堅剛讀Jasper師兄所問,不知所云。因此立刻去函,請逍遙仙人直接回覆。他因最近事忙,須待兩、三天後才能回覆 (今天已回覆)。信堅利用等待逍遙山人回函期間,花了兩天時間,重讀 “十三勢行功心解” 及 “十三勢歌” 兩篇論文。並參照魏坤梁《十三勢歌》探釋,及 楊澄甫注釋的 “十三勢行功心解”。

昨晚忽然悟到,這兩篇論文是互補互助,相互解說的。特別的說 (specifically),《十三勢歌》的總綱領: “命意源頭在腰隙,變轉虛實須留意,氣遍身軀不少滯” ,是解說如何達到《十三勢行功心解》”以心行氣,務令沉著,乃能收斂入骨” 境界的修行法門。因此回答Jasper師兄的問難,就只要能明瞭 “命意源頭在腰隙,變轉虛實須留意,氣遍身軀不少滯” 的真義就行。原來王宗岳大師,不但談打太極拳的最高境界,同時也解說如何練太極拳,達到最高境界的心法 (行功心解)。

以此因緣,信堅在此,融合此兩篇上乘太極拳(十三勢)心法,依 “魏坤梁《十三勢歌》探釋”,及楊澄甫注釋 的 “十三勢行功心解”, 加以綜合解說,太極拳的修練法門及所達到的境界。信堅對此文所說太極拳的真義,不是個人練太極拳的實證心得,而只是依照自己對一乘佛法修行法門的了解,加以延伸,整理解說,供諸有緣作參考。簡直是班門弄斧,還請諸太極大師,不吝批評指教。

信堅在此文,首先解說《十三勢行功心解》”以心行氣,務令沉著,乃能收斂入骨” 的境界,然後解說《十三勢歌》的總綱領 : “命意源頭在腰隙 “的修証法門。

最後,信堅由於讀上面兩篇論文解說,及書寫此文,獲益良多,法喜無量。竟能將以往自己修行練功的許多經驗、體悟,整體連貫起來。似乎真的有點悟到打太極拳的真髓了。這大概就是所謂 “教學相長”,”觸類皆法” 吧! Continue reading

智證傳 (二) 精華解說之三

[信堅註: 信堅至此,從慧洪覺範禪師《智證傳》中所論的111句 “經書及大禪師修道、悟道、及證道名言”,節選其中45精華句,不依慧洪覺範禪師的 “傳曰” 解說,而是依一乘佛經的一真法界,諸法實相,以現代語言文字,加以深入淺出,詳細論說。希望讀者能從中悟入。每條字句,都是獨立,皆有無量深義,條條通大道。讀者可將它識為禪宗公案 “參”。隨選一句,深入了解,參之又參,皆可由中悟道、見性。]

1. 入楞伽經曰: 諸法無法體,我說唯是心。不見於無心,而起於分別。
譬如幻術大師,幻化出牛馬男女等種種事物。觀看的人不知是幻,將此種種牛馬男女等物執為真實。幻師雖然也有男女、牛馬等種種分別,但並不會很執著,因為他知道一切是幻非真。

又譬如世間之良馬,它見到高舉的鞭子影子就會往前跑,不必真要抽打到它身上,但見到自己的影子卻不會受到驚嚇,因為它知道這個影子是自身所出。知萬法唯心者,目睹萬法,恰如幻師見自己所幻之事,也如良馬見自身之影而不驚。所以說,雖常分別,但不礙於見自心也 (善分別諸法)。不識萬法唯心者,凡見一事一物,必執為真實,必受其驚恐之苦。不能真實契入萬法唯心之義,所起疑惑,其實豈止如上所說?

2. 華嚴經曰: 如是自性,如幻如夢,如影如像,悉不成就。
以真如之性,法爾隨緣。雖即隨緣,法爾歸性。以隨緣時,似有顯現。如觀幻法,不有而有。如觀夢境,不見而見。如觀水中之影,非出非入。如觀鏡中之像,不內不外。《金剛經》云:一切有為法,如夢幻泡影,如露亦如電,應作如是觀!凡所有相,皆是虛妄;離一切相,即名諸佛!一切諸法,如幻如焰,如翳如影。如是諦觀,法性空寂。

《華嚴經》卷三:於諸眾生常起大悲,了一切法悉皆如幻,知諸世間悉皆如夢,觀一切佛現差別身,悉皆如影,知所說法音聲語言,悉皆如響,現見諸法,生成住持,悉皆如化。 Continue reading

智證傳 (二) 精華解說之二

1. 毗舍浮佛偈曰:
假借四大以為身,心本無生因境有,前境若無心亦無,罪福如幻起亦滅。
毗舍浮佛,又作毗濕婆,意譯為遍一切自在、一切勝、一切生、能變現、遍現、廣生、勝尊。過去七佛之第三佛。《長阿含經》載:其佛出世時,距今已三十一劫(一劫為13億4千萬年)。

此偈要旨,在破眾生身心之執 (我執)。法身本來是無身的,假借四大以為身,由四大 (地水風火) 和合而成的色身。熱力屬火大,搖動是風大,濕性是水大,堅固性是地大;這是地水火風。

首楞嚴曰。由塵發知。因根有相。相見無性。猶如交蘆。心性本來是不生不滅,是無形無相的;只是因為住著外境而有生滅分別心。如能對境如如不動,則無生滅分別心,則罪福無主,死生榮辱,好惡煩惱,如幻如沫,虛幻生滅。老子曰: “吾有大患,為吾有身。吾若無身,何患之有? “身乃饑凍榮辱死生之樁也。

2. 維摩經曰: 居士即以神力空其室內。除去所有及諸侍者。唯置一床。以疾而臥。
如人臥疾。攀緣俱息。妄想歇滅。即是菩提。維摩詰居士將丈室中的所有家具物品全部搬出去,僮僕侍者全部退下,空空蕩盪,唯留一床,用以養疾。這是一個像徵性的圖景。雜務盡去,心無雜念;唯留一床,正念不失,不同斷滅。其實說的正是禪定境界。

唯有得定,方能慧觀,通達實相。後文殊師利率諸大菩薩前來問疾,起慧觀也。大凡人一生病,臥床不起時,所有榮華富貴之貪心,一時全死,聲色犬馬之著念,一時都盡,唯與此病廝挨,妄心總歇。故維摩養疾,象徵眾生,若能一切心想,歇得下來,則能得定,如飄風止息,濁水澄清。惺惺寂寂,明明歷歷。 Continue reading

智證傳 (二) 精華解說之一

一、前言
《智證傳》原文,每一論題,相當簡短,文句有時,也相當難懂。但以其論題,皆是修行法要、綱領,因此信堅借題發揮,詳加解釋,以為諸師兄姐們,修行證道的助緣。全文相當長,因此信堅將全論分為三段,每段約有十五個論題,可稍供讀者,作為喘息、回味、反思之轉捩點。

二、智證傳 精華節譯 之 一
2.1 圭峰密禪師偈曰: 作有義事,是惺悟心。作無義事,是散亂心。散亂隨情轉。臨終被業牽。惺悟不由情。臨終能轉業。
惺:領會、醒悟、清醒。悟: 理解、明白、覺醒、醒悟、領悟、感悟、覺悟、大徹大悟。《華嚴》五祖圭峰大師(780-841)說,作有義事,是惺悟心 : 凡所作為,先詳利害。須有所以,當於道理,合於義理,然後行之。就佛法中,有三種有義事。一資益色身之事,謂衣食、醫菜、房舍。二資益法身,謂戒、定、悲、六波羅蜜等第一義。三弘法利生。作無義事是狂亂心。狂亂者,有如世間醉人、狂人,所往不揀處所,所作不量是非。

一切眾生,莫不具有覺性,靈明空寂,與佛無殊。但以無始劫來,妄執身為我相,故生愛惡等情,隨情造業,隨業受報,生老病死,長劫輪迴。若能悟此性即是法身,本自無生。理則頓悟,事非頓除,因次第盡。須常覺察,損之又損。妄念若起,都不隨之,即臨命終時,業自不能繫。

2.2 三祖僧肇大師曰: 毫釐有差。天地懸隔。
三祖僧璨大師《信心銘》:「毫釐有差,天地懸隔。」所謂 “差之毫釐,失之千里”。只要對真理,修行證道,有一絲一毫的認識不清或誤解,日積月累,誤差越變越大,離修行目標越遠。因此修行者要有智慧,能隨時隨地,加以修正,才能抵達目的地。

這就是現代科學所謂的 “蝴蝶效應”, Sensitive dependence on the initial conditions. [參看 “蝴蝶效應原理解說” ]

同時,此句亦指出,”勿以善小而不為,勿以惡小而為之”。積小成大,積沙成塔,積土成山。積小善為大善,積小惡為大惡。修行之道亦如是。 Continue reading

《智證傳》 (一) : 導論

一、前言
信堅過去三年,曾長期研讀此宋代禪師慧洪覺範 (1071-1128) 所著的《智證傳》。此傳收集了北宋中期之前,見性禪師的名言,加以解說。所有教導,都是一乘佛法的修証法門,為上根人說。所說皆是一真法界,諸法實相。全文甚長,現在機緣成熟,信堅在此,節錄解說此傳,讓讀者心領意會,以作為閱讀全文之導論。此文分為兩部分: 一是導論,二是精華解說。

禪宗自祖師禪出現以來,“直指人心、教外別傳、不立文字”為其重要的宗旨。禪師們更加強調,禪不可言說,禪與文字無關。他們認為佛教經典只是開導眾生、醫治眾生“疾病”的一種工具,人們對禪與佛理的知解和言說,都只是一種“方便”,甚至是客塵(妄念)煩惱。但是禪師們又認為,佛理不可言說,又須言說,禪不可言傳,又須言傳,這種言說、言傳既不能落入世俗的文字、語言的窠臼,又需要通過文字語言來表述、傳達。(法無定法,隨機施教,因病施藥。得意忘言,得魚忘筌。)

六祖惠能南宗認為,自心佛性是超言離相的,即不能用邏輯思維完全把握,也不能用語言文字確切描述。對禪境的體驗,對自心佛性的證悟,只能靠自己的親身實踐。禪宗發展到北宋中葉,進入了一個全新的時代,即所謂“文字禪”時代。 佛經律論的疏解,語錄燈錄的編纂,頌古拈古的製作,詩詞文賦的吟誦,一時空前繁榮。 號稱“不立文字”的禪宗,一變而為“不離文字”,玄言妙語、綺文麗句都成了禪的體現。 Continue reading

道德經 混成章第二十五解說: 「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」。

一、前言
信堅一直沒張貼更多道德經解說,主要是因道德經所說,是道與德,即一乘佛經所說自性的 體 (道)、相用(德)。與佛經所解說相當接近,但沒有佛經講解得詳細。此章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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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顏顏師姐,似乎開竅了。腦海裡時常無心顯現,一些禪法、經書文句。如法融的 《心銘》及《道德經》第二十五章的「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」。對其中文句,都有相當悟境,發明心地,可喜可賀。今借此因緣,在此解說《道德經》第二十五章,供有緣作參考。

二、經文解說
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,寂兮、寥兮、獨立而不改,周行而不殆,可以為天下母。吾不知其名,字之曰道。強為之名曰大,大曰逝,逝曰遠,遠曰反。故道大、天大、地大、人亦大,域中有四大,而人居其一焉。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此章經文,是在解說道的本體、德相與作用,顯示自然大道之妙義。全章可分為五段。

2.1第一段描述 “道” 的本體
『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。』
「物」是表「一個東西」,因其不可名狀、不可思議,故假名為「物」,指非物質的存在狀況,即「道」(或自性、真如)。此物中既含有“五太”( 太虛、太易、太初、太素、太始) 混合物質,也蘊含有無極太極的極至之理。是“心物一元”的混合體。

此物若言無。卻又無而不無,真空妙有。若言有。又未嘗見其有。空空洞洞、渾渾沌沌、未有相狀。言語道斷,心行處滅、可以神會、不可以言傳、不可思議、說似一物皆不中。

道者,即鴻蒙未判之前,天地未兆,人物無形,渾渾沌沌,渾然一氣。無涯無際,無量無邊,似有一物,由渾沌而成。未有天地,先有此物,它早在天地生成之前,就已存在。萬物由之以成。 Continue readi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