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堅此文,繼續解說,楞嚴五十陰魔中的十種受陰魔境。讀者如有體驗此中所言境界,恭喜! 依此繼續進修,漸斷無明習氣,向上一著。
妄想之源: 虚明妄想。十種受陰魔境:
1.抑己悲生 2.揚己齊佛 3.定偏多憶 4.慧偏多狂 5.歷險生憂
6.覺安生喜 7.見勝成慢 8.慧安自足 9.著空毁戒 10.著有恣淫
一、通明受陰始終之境: 當陰未破。
阿難!彼善男子修三摩提,奢摩他中,色陰盡者,見諸佛心,如明鏡中,顯現其像。若有所得,而未能用,猶如魘人,手足宛然,見聞不惑,心觸客邪,而不能動,此則名為受陰區宇。
此示受陰未破之相也!色陰盡者四大已銷,無復留礙,觀心增明,故諸佛心現於觀照之中如鏡現像;然佛心無相而見現像者,乃觀心所變緣影,非真心也!此有所得而未能用者,蓋有含受之執,故如魘人,是名受陰區宇也!,
彼善男子,躡前透過色陰十境之人,透過前境,色陰破而根性顯,仍復精研,故曰修三摩提,望色陰為終修,望受陰為始修也。奢摩他中者:微密觀照,即動靜二相,瞭然不生也。前如明目人,處大幽暗,到此遍成光明,名色陰盡,後皆倣此說之。見諸佛心,如明鏡中,顯現其像:諸佛心,即我妙覺明心是也。眾生迷暗,向外馳求,終不能見;今色陰雲開,於自心顯現,豈不親切明白,故喻如鏡中現像;妙覺明心,不從人得也。此判位,當在相似位,前色陰十境,是觀行位,有判名字位者,非也。
若有所得者:即相似證也。意謂雖見本有,妙覺明心,若有所得其體,而未能發自在用也。若有所得:合上喻,雖見佛心,如鏡中像。而未能用:合上喻鏡像雖現,而不能動作自由也。恐猶未明,故復以魘人喻之。喻行人為受陰所覆也。手足宛然,見聞不惑者:合若有所得也,雖為受陰所覆,而自心本具佛心,所有德相宛然,智慧不惑也。心觸客邪,而不能動者:合未能用也。客邪,指魘魅鬼所著,心雖明了,力不自由。此則名為,受陰區宇:如纔出一屋,又入一屋,故名受陰區宇也。
(魘: 一ㄢˇ,迷糊、迷惑。)
若魘咎歇。其心離身,返觀其面。去住自由。無復留礙。名受陰盡。是人則能,超越見濁。觀其所由。虛明妄想,以為其本。
此預示受陰盡相也!受盡則無執受,故心能離身。身在心中,故返觀己面。四大已銷,無可執受,故無復留礙。見濁依受陰而有,以見有根身可受,領納執取,故為見濁,今受陰盡,故能超之。以含受虛明之相,故名:虛明妄想。
前受陰所覆,如人被魘,今受陰既盡,若魘咎頓歇。良由眾生,自從無始以來,一迷為心,決定惑為色身之內,心本不局身中,由迷執故,非局而局,生局現陰,死局中陰,無時不局於身,安有離身之自由分哉?今受陰纔盡,其心便得離身,且能反觀其面,而得意生身,去住自由,無復滯留隔礙也。
行者開悟後,尚有習氣在。若受陰盡者,雖不能證到煩惱漏盡果位,但此心已可離開形體以外,可以返觀其面,來往去住自由,再無留礙之處。設若行者色陰已盡,見到一切佛心,宛如明鏡可映像,似有所得,而未能生起作用,此即行者心被客邪所魘觸而不能動,尚在受陰區宇中。此時行者可能遭遇十種受陰魔相。
二、受陰十種魔境
2.1、內抑悲泣相:抑己悲生。
彼善男子,當在此中,得大光耀,其心發明,內抑過分。忽於其處,發無窮悲。如是乃至,觀見蚊蟲,猶如赤子,心生憐愍,不覺流淚。此名功用,抑摧過越,悟則無咎,非為聖證。覺了不迷,久自銷歇。若作聖解,則有悲魔,入其心腑,見人則悲,啼泣無限,失於正受,當從淪墜。
以前觀心研銷色陰,故其心發明。以見色銷而用心太急,內抑過分,故發無窮悲。此乃宿有悲種,今被觀力激發,故見蚊蚋猶如赤子。此乃功用抑摧太過,非聖證也!不悟其非則有悲魔入心,失正受矣!
抑己悲生,抑責自己,悲愍眾生,行人修定,當在色陰已盡,受陰未破之中。得大光耀者:即指前十方洞開,無復幽暗,虛明體露,故以大光耀稱之。其心發明者:即指見諸佛心,如鏡現像,不知尚為受陰所覆,未能發自在用;謂心既同佛,悟得一切眾生,本具光明妙心,枉受淪溺,卻乃自責,不早發度生之心,故曰內抑;若一向如此,是為過分。
忽於其處,發無窮悲者:謂忽於有眾生之處,發同體大悲之心,悲哀不能自己;如是乃至,觀見蚊虻,皆如赤子,小兒始生,赤色未退,咸生憐愍之心,不覺流淚,即墮愛見矣!如是展轉過甚,未免招致魔附也。此名有功用心,抑責摧傷,過於越分,以致成悲。若能速悟,則無過咎,非是聖人,實證同體大悲境界;從此覺了不迷,漸悟漸止,還復正念,久自消歇矣。
若作聖證之解,自謂同佛大悲,自以為是,悲愍不止,則有悲魔,入其心腑,見人則悲,啼泣無限,遂失正受,而成邪受,種種顛倒,非惟不能增進,定當從此淪墜矣。
2.2、逞狂我慢相:揚己齊佛。
阿難。又彼定中,諸善男子,見色陰銷,受陰明白。勝相現前,感激過分。忽於其中,生無限勇。其心猛利,志齊諸佛。謂三僧祇,一念能越。此名功用,陵率過越。悟則無 咎,非為聖證。覺了不迷,久自銷歇。若作聖解,則有狂魔,入其心俯,見人則誇,我慢無比。其心乃至,上不見佛,下不見人。失於正受,當從淪墜。
此受陰第二境界也!定中見色陰銷則受陰明白,見此勝相遂感激心生,若感激過分則於定中生大勇猛志齊諸佛,自謂三祇一念能超,此名功用陵率過越;陵:謂陵蔑;率:謂自強;非聖證也!不悟其非則狂魔入心,生大我慢。
譽揚自己,頓齊諸佛,又彼進修,禪定之中,諸善男子,見色陰已消,如脫去第五重衣服。受陰明白者:露出一種虛明境界,如現出第四重衣服也。勝相現前者;如見佛心,鏡中現像。感激過分者:謂一向雖聞,心即是佛,尚未親見,今色陰既盡,親證實見,故生感激之心,雖屬好念,然而過分,忽於其中,生無限勇氣,其心猛而且利,其志頓齊諸佛,謂諸佛修成佛位,必經三大阿僧祗劫,我今一念,即能超越,一念不生,即如如佛也。
此名功用太銳,志欲陵跨佛乘,輕率自任,未免過分越理。若悟尚為受陰所覆,依舊逆流照性,則無過咎。非為聖人,實證境界,覺了不迷,漸悟漸止,還復正念,久自消歇矣。若使作為聖證之解,則有狂魔,得其方便,乘間而入其心腑,攝其神識。見人則矜誇己德,我慢無比,因我起慢,無有比倫,其心乃至,超略三乘賢聖。上不見佛者:縱使成佛,尚要經歷三祗,何如我之一念頓超乎?下不見人者:下至一切眾生,不悟本來是佛,豈能知我所證乎?由此失於正受,起諸邪見,當從淪墜矣。二揚己齊佛竟。
行者此慢心生起時,因自認與佛等齊,甚至有些人還自認為比佛還高段的,或與佛稱兄道弟的,對上已不把佛看在眼裡,因為其自認與佛一樣大。當然連佛都看不在眼裡,何況下位這些菩薩、聲聞、緣覺等眾,也都看不在眼內。理所當然的,凡夫眾更不在話下,真是不勘一提。
2.3、修心無慧相:定偏多憶。
又彼定中,諸善男子,見色陰銷,受陰明白。前無新證,歸失故居。智力衰微,入中隳地,迴無所見。心中忽然,生大枯渴。於一切時,沈憶不散。將此以為,勤精進相。此名修心,無慧自失。悟則無咎,非為聖證。若作聖解,則有憶魔,入其心胕。旦夕撮心,懸在一處。失於正受,當從淪墜。
又彼進修禪定之中,諸善男子,見色陰已消,受陰明白。前無新證,歸失故居者:向前,則受陰未破,無有新證之境;退歸,則色陰已盡,而失故居之所。當此之時,但應定慧等持,方能無失。今則定強慧弱,故曰智力衰微。入中隳地者:在此色受兩楹之中,進退兩難之際,二念俱隳(ㄏㄨㄟ,毀壞、崩毀),進既不能,退亦不得,自是迥然一無所見,由此定心之中,無智慧相資也。所以忽然,生大枯渴,如枯待雨,如渴待水,於一切時,沉靜其心,憶念中隳之境,時刻不敢散亂;意謂沉憶之久,必有所得。遂即以此為勤勇無間,乃是精進之相,可破受陰也。
旦夕撮心,懸在一處: 旦夕撮心是說早上也攝受你的心,晚上也攝住你的心,你的心跟他的心都隨時綁在一起,所以他起心動念,你認為這是我的自念,要想什麼,就能想起來,因為憶魔的回憶力特別強。憶魔為什麼成為魔民?他前世也很注意記憶問題,能練得過目不忘,其實這種魔還不會加害你,因為你想要這樣,他才進到心腹來幫你,你誤認為我証到這個境界了,不錯!也不是你的功夫,是憶魔攝受你的心,讓你有這個功夫,所以要小心,不要抱著抓住一個過去、現在、未來的時間來想一件事情,想得都不放下,這樣很容易著魔,著了憶魔的門道。
記憶力好,為什麼在修行路上不是一個好現象。記憶力如果來自於妄想而現起或回想而現起就不好,還是凡夫的憶想範圍。修佛法是要用大圓境智來觀照十方虛空,觀照一切過去、未來事,在禪修中能滅掉五蓋(貪欲、瞋恚、掉舉、昏眠、疑蓋等),就能發起天眼、天耳、他心智通、宿命智通、神境智通。就以宿命智通言,行者只要證到菩薩不動地(菩薩八地),就能證得法平等,善能了知諸法實性,此清淨智慧於止觀(奢摩他、毗缽舍那)中會起相應,於一切事,心無忘失,行者以智為前導,三業清淨,證得涅槃彼岸。再以此智慧能憶起過去一生、十生乃至一劫、千萬億那由他劫之事,此才是真正的隨念而現的智通。菩薩不用憶想而現起過去事,若用憶想只是妄想之相而已。
2.4、得少知足相:慧偏多狂。
又彼定中,諸善男子,見色陰銷,受陰明白。慧力過定,失於猛利。以諸勝性,懷於心中。自心已疑,是盧舍那,得少為足。此名用心,亡失恆審,溺於知見。悟則無咎,非為聖證。若作聖解,則有下劣,易知足魔,入其心俯。見人自言,我得無上,第一義諦。失於正受,當從淪墜。
慧強定弱,失於過猛過利。以發勝性,自心疑己是盧舍那,妄以為足更不前進,此名用心定少慧多,故失恆審溺於知見,非聖證也!不悟其非則有下劣易知足魔入其心腑,自言已得第一義諦,故參禪須要定慧均等乃善用其心。
以諸勝性,懷於心中者:以見心佛一如,自性本來是佛,故曰勝性。恆作是念,懷於心中,此是過於尊重己靈;即古德所謂:太尊貴生也。自心已疑,是盧舍那者:自己心中,恆常懷疑,己身即是盧舍那,不假修成也。得少為足者:於五陰中,才透過色陰十境,色消受現,便以佛自任。詎非得少為足耶?
現此開悟行者,智慧力開發出來,慧力過於前所得定力。一般世間禪行者是用定力來面對一切的煩惱,得對境無礙,或住一境性間。而開悟行者,住受陰魔相中,卻常常用智慧去轉其境,我們常常說我坦蕩蕩的心,能如如不動。若行者沒有辦法對境如如的話,就用第二個法門,「呼口號」:「凡所有相,皆是虛妄,若見諸相非相,即見如來。」這樣提醒自己不要對境迷糊,或著是用智慧來看這個法相,是幻化的、虛而不實在的;用理地去 觀。
2.5、未知方便相:歷險生憂。
又彼定中,諸善男子,見色陰銷,受陰明白。新證未獲,故心已亡。歷覽二際,自生難險。於心忽然,生無盡憂。如坐鐵床,如飲毒藥,心不欲活。常求於心,令害其命,早取解脫。此名修行,失於方便。悟則無咎,非為聖證。若作聖解,則有一分,常憂愁魔,入其心俯。手執刀劍,自割其肉,欣其捨壽。或常憂愁,走入山林, 不耐見人。失於正受,當從淪墜。
又彼進修,禪定之中, 諸善男子,見色消受現,新進未獲,故心已亡者:受陰顯現,而未能用,故曰新進未獲。色陰破盡,至此無餘,故曰故心已亡。歷覽二際,自生艱險者:謂經歷遍覽 前後二邊際相,無所用心,自生怖畏,進退維艱,如臨危險之處。於心忽然,生無盡憂愁。如坐鐵床,如飲毒藥者:譬如坐臥鐵床,飲食俱各不安。心不欲活,恨不 速死,以至求人害命,早取解脫也。
此名有心修行,恐懼過甚,失於智慧觀照之方便。悟知改過忘憂,則無過咎,自可復歸本修,非為聖證境界。設若作聖證之解,以捨命為解脫,魔得其便,則有一分,常憂愁魔,乘間入其心腑,增其憂愁,手執刀劍,自割其肉,欣其捨壽速死,早取解脫。或有輕微,常懷憂愁,走入山林,深厭世故,不耐見人。失於正受,妄起邪念,當從淪墜。五歷險生憂竟。
2.6、貪安喜樂相:覺安生喜。
又彼定中,諸善男子,見色陰銷,受陰明白。處清淨中,心安穩後,忽然自有,無限喜生。心中歡悅,不能自止。此名輕安,無慧自禁。悟則無咎,非為聖證。若作聖解,則有一分,好喜樂魔,入其心腑。見人則笑,於衢路傍,自歌自舞。自謂已得,無礙解脫。失於正受,當從淪墜。
又彼進修,禪定之中, 諸善男子,見色陰消,無有質礙,十方洞開,得大光耀,受陰已現,心地虛明,睹見佛心,如鏡中像。處清淨中者:一塵不染,恆常清淨,處此境界,心安隱後,忽 然自有,無限歡喜之心生。不能自止者:將謂得大自在,心中歡悅,不能自止。此宗門下之大忌也。祖云:設有悟證,快須吐卻,即此之謂也。
此名定心成就,暫發輕安,身心快樂,莫可言喻。無有智慧,不能自禁。若能覺悟返悔,則無過咎。非為聖人,實證境界也。
設若作為聖證之解,則有一分,好喜樂魔,乘間而入心腑,自謂聖心樂道,應當如是。見人則笑,恣情縱意,於衢路傍,歌舞自娛,將謂已得自在,無礙解脫。失於正受,妄起邪念,當從淪墜矣。六覺安生喜竟。
2.7、大我慢起相:見勝成慢。
又彼定中,諸善男子,見色陰銷,受陰明白,自謂已足。忽有無端,大我慢起,如是乃至、慢與過慢、及慢過慢、或增上慢、或卑劣慢、一時俱發,心中尚輕,十方如來,何況下位聲聞、緣覺!此名見勝、無慧自救。悟則無咎,非為聖證,若作聖解,則有一分,大我慢魔,入其心腑,不禮塔廟,摧毀經像,謂檀越言:此是金銅、或是土木,經是樹葉、或是毯華,肉身真常,不自恭敬,卻崇土木,實為顛倒。其深信者,從其毀碎埋棄地中,疑誤眾生,入無間獄,失於正受,當從淪墜。
又彼進修,禪定之中, 諸善男子,見色消受現,以為諸妄已盡,一真已圓,故自謂已足,即自滿自高之意,將必以我為勝,故致無端,忽有大我慢起。言我慢者,乃因我起慢,如言我即是 佛,我得無上涅槃等,故稱為大。若果有實證,是為有端,今未證言證,是為無端。依此我慢,恃己凌他,高舉為性,以為七慢之總。
色銷、受明, 定力研窮,激發慢習,故起諸慢;謂恃己陵他,高舉為性,通稱我慢。其慢有七:稱量自他,比校同德,但稱為慢;謂己獨勝,名過慢;於勝爭勝,名慢過慢;未得謂得,名增上慢;雖知卑劣,返顧自矜,名卑劣慢;斥毀經像,名邪慢;總由慢習而發也!故輕佛如來。 (七慢者:單慢、過慢、慢過慢、增、邪、我、卑也。) 此名唯見己靈尊勝,慢氣所使,起諸慢心,且無智慧,自救其病。
若終執迷,作為聖證之解者,則有一分大我慢魔,乘間而入心腑,攝其神識,恣其所為,不禮塔廟,摧毀經像。或謂檀越言:佛像是金、銅、土、木,肉身為活佛真常,經典是樹葉氈華,自說為向上真宗,不自恭敬,卻崇土木,實為顛倒,大言不慚,疑誤一切。其深信者,從其毀碎埋棄地中,造無量罪,魔教害人,入無間獄。失於正受而起邪受,當從淪墜。
2.8、無量輕安相:慧安自足。
又彼定中,諸善男子,見色陰銷,受陰明白。於精明中,圓悟精理,得大隨順。其心忽生,無量輕安。已言成聖,得大自在。此名因慧,獲諸輕清。悟則無咎,非為聖證。若作聖解,則有一分,好輕清魔,入其心腑。自謂滿足,更不求進。此等多作,無聞比丘。疑誤眾生,墮阿鼻獄。失於正受,當從淪墜。
以定研窮,受陰虛薄,定心精明,於此定中圓悟精理,理隨觀顯,受不能障,故云:得大隨順。身心調暢,故忽生輕安。將謂成聖得大自在,此名因慧獲諸輕清,非聖證也!不悟 其非則有好輕清魔入其心腑,自謂滿足更不求進。無聞比丘:謂無多聞慧,不達禪支,妄生止足者也!
又彼進修,禪定之中, 諸善男子,色消受現,於精明中,圓悟精理者:精明即是自心,識精元明之中,圓悟至精之理,即是佛心;謂於自心中,親見佛心是也。得大隨順者:既見佛心,則 得大無礙,莫不隨心順意者矣。其心忽生,無量輕安者:回觀色陰既消,超然無累,離諸麤重染垢故,忽生無量輕安也。己言成聖,得大自在者:因見受陰顯現,如 鏡現像,瑩然朗徹,己言自己成聖,自心佛心,無二無別,勿勞再修,得大解脫自在也。
此名因慧:謂因於精明之中,圓悟精理之慧,獲諸輕安清淨之境,離諸麤重之相。此但一時豁悟,何足自滿?受陰尚未曾破,還依本修,庶無過咎,非為聖人,實證境界矣。若作聖證之解者,則有一分好輕清魔,乘間入其心腑。好輕清魔者:如世有不依正覺,修三摩提,一向攝念靜坐,稍獲輕清,生自足想,死而不化,年老成魔,入其心腑,持其神識。自謂功行已滿,福慧已 足,更不再求增進矣。此等眾生,不肯親近知識,請求開示,多作無想天中,無聞比丘,未證言證,及至命終,受生相現,毀謗佛法嫌人,或令人聞而生疑,從謗生 誤,以謗法因,斷菩提種,故曰墮無間獄。失於正受,而起諸邪受,當從淪墜矣。
2.9、謗戒無因相:著空毀戒。
又彼定中,諸善男子,見色陰銷,受陰明白。於明悟中,得虛明性。其中忽然,歸向永滅。撥無因果,一向入空,空心現前。乃至心生,常斷滅解。悟則無咎,非為聖證。若作聖解,則有空魔,入其心腑。乃謗持戒,名為小乘。菩薩悟空,有何持犯?其人常於,信心檀越,飲酒啃肉,廣行婬穢。因魔力故,攝其前人,不生疑謗。 鬼心久入,或食屎尿,與酒肉等,一種俱空。破佛律儀,誤人入罪。失於正受,當從淪墜。
因前定力,空慧現前,受陰將盡,得大明悟,忽起空見,故歸向永滅。撥無因果,遂生長斷滅見,非聖證也!不悟其非則有空魔入其心腑,遂謗持戒,破佛律儀;以由定力內激邪見、外引空魔,失於正受。
又彼進修禪定之中,諸善男子,見色消受現,於明悟中;即十方洞開,豁然無礙,觀受陰虛明之性,廓爾顯現,無法可得,於其心中,忽然生起,空淨之念,永沉斷滅,遂致撥無因果,從 此不假修為,上無佛道可成,下無眾生可度,一向入空,斷空之心現前,乃至心生長遠斷滅之解,即歸向永滅也。
若以斷滅空,作為聖證之解,則有空魔, 乘間入其心腑,持其神識,乃謗持戒,名為小乘道。且以大乘菩薩自居,謂大象不行於兔徑,大雅不拘於小節;而菩薩但得悟空,何須持戒?雖飲酒食肉,無非解脫 之場,詐偽貪淫,總是菩提之道,更有何持何犯之可得哉?其人常於信心檀越之前,飲酒噉肉,謂酒肉穿腸過,佛在心頭坐;又復廣行淫穢之事,謂淫怒癡,即戒定 慧,因其魔附之力,攝其現前之人,謂是逆行,不生疑謗。鬼心久入者:魔鬼之心,入之既久,熏染已深,或食屎尿,與酒肉等一種淨穢俱空,破佛所制戒律威儀, 又以誤言,入人於罪,失於正受,起諸邪受,當從淪墜。
2.10、狂行婬欲相:著有恣淫。
又彼定中,諸善男子,見色陰銷,受陰明白。味其虛明,深入心骨。其心忽有,無限愛生。愛極發狂,便為貪欲。此名定境安順入心。無慧自持,誤入諸欲。悟則無咎,非為聖證。若作聖解,則有欲魔,入其心腑。一向說欲,為菩提道。化諸白衣,平等行欲。其行婬者,名持法子。神鬼力故,於末世中,攝其凡愚,其數至百。 如是乃至,一百二百,或五六百,多滿千萬。魔心生厭,離其身體。威德即無,陷於王難。疑誤眾生,入無間地獄。失於正受,當從淪墜。
受陰將盡,內外虛明,以此虛明將為勝境,貪著生愛深入心骨,愛極發狂便為貪欲者,以定力激發貪習種子因而發狂,此名定境安順入心,以無慧照破遂誤入諸欲,非聖證也!不悟其非則有欲魔入心,欲鬼所攝廣行淫欲,及魔厭遭難必從淪墜。
又彼進修,禪定之中,諸善男子,見色消受現,味其虛明者:由其虛明體性,深生味著,不能放捨,入於心骨,忽有無限愛心發生;以禪定中,自然妙樂,非世可比。愛極生潤,情動發狂,欲境現前,不能自持,便成貪欲,不能自主。此名定境。安順深入心骨,無有慧力,以自執持,致令愛極發狂,誤入諸欲也。若以慧照觀察,此是妙觸受用,不生耽著,一悟則無過咎,非為聖人,實證境界。
三、十種受陰魔相結語: 誡勖深防。結害囑護。
阿難!如是十種禪那現境,皆是受陰用心交互,故現斯事,眾生頑迷不自忖量,逢此因緣,迷不自識,謂言登聖,大妄語成墮無間獄;汝等亦當將如來語,於我滅後,傳示末法,遍令眾生,開悟斯義,無令天魔,得其方便,保持覆護,成無上道。
此誡勖深防也!以定力精研,無明未盡,習隨定現,故變現斯事。理智未分,故云:用心交互。迷而不識則墮大妄語,誡令將如來語宣示末法諸修禪者早悟其相,勿令天魔得其便也!乃呼當機,而告之曰:如是十種,禪那所現之境,皆是受陰未破,用心未善,理欲交戰,互為勝負。如得大光耀,乃至得虛明性,皆觀力勝妄想也。如發無窮悲,乃至無限愛生,皆妄想勝觀力也。故現斯事。
迷不自識者:如得大光耀,得虛明性等,不知何自而致。謂言登聖者:即未證言證,故曰大妄語成,墮無間獄。汝等須將如來之語,傳示末法,遍令修定者,開悟了知斯義,不為魔惑,得其方便,使得保持末法,覆護正修,以便漸次修證,而成無上之佛道也。
信堅師兄:
若,色’受’想’行’識’的排列是圍成一個圓圈之結構,又是如何?因無明起於無始,所以人人天生資質各異,同是外境卻各有所感,人人皆異(除了見佛);因此在修行上,杏州難於區分所在境界。倘若拿五十陰比對是否又執於有?
心得報告:1.讀『若有所得,而未能用』之感;於己心中世間萬象皆是客塵,奈何因緣具足有所攀緣,誠以欣然接受,心地卻無能自在圓滿。2.讀『此有所得而未能用者,蓋有含受之執』之感;本來面目原本不是一字,今將佛心強名曰:真誠清淨平等正覺慈悲。如今遇緣皆與強名一一比對,此仍迷之阿賴耶識之作用而執得;
因為心裡生想怕 師兄 以為杏州沒在精進,所以先寫一小段心得。文中要去信解,不懂的很多,不知道還要花多少時間?最近聽一篇講稿學打字,才知自己(執想)的可怕,竟然講者未說出的,自己卻能自構出來,那是在重複聽的時候才發現的。
杏州敬上
關於 “五陰魔障”:
楞嚴經此段五十陰魔經文,詳言如何破解五陰魔障。破解之法,就如經文偈頌所說: 解結因次第。六解一亦亡。根選擇圓通。入流成正覺。
陰者,積聚有為,蓋覆真性。從真起妄,妄有六結。六結即是五陰,從微至著,識陰先起,不生不滅,與生滅和合,成阿賴識;次成行陰即第七識,次成想陰即第六識,次成受陰即前五識,次成色陰即內之根身外之世界。前四陰,每陰為一結,色陰有二結,喻如穿衣,從內向外。若欲解結,必須從麤向細,次第而解,六結解盡,五陰破除,五濁澄清矣!喻脫衣,從外向內,脫了第一件,方見第二件,故云解結因次第。這就是為什麼此段經文順序是從破色陰魔起,終於破識陰魔。脫衣露體,見真性。
關於”首楞嚴”
成佛的法華,開慧的楞嚴。楞嚴經文相當長,讀楞嚴經,譬如在大森林中,只見面前的幾棵大樹,很難脫出林外,一覽大森林整體的深、廣、宏、偉。
圓瑛大師,修習楞嚴經達四十年。年輕時,精心研究達十載,於經中疑義深奧難解之處,遂一一書條,貼於壁上,逐條靜坐參究,既明白一條,即扯一條,如是者八年之久,一房疑義,扯盡無餘。圓瑛大師修習楞嚴經的精神,值得我們學習。(這也是師父教導信堅研讀、證悟楞嚴經的方法。)
首楞嚴者,大定之總名也。圓含妙奢摩他、三摩、禪那三種別名,而成一定全體。自性天真,不動搖之定體,號曰首楞嚴。自性本具,不假修成。《涅槃經》佛自釋首楞嚴為「一切事究竟堅固」。
此是圓定,不但獨取自心不動,乃統萬法,悉皆本來不動,為一定體。「常住妙明,不動周圓。」憨山大師說此即一心之異稱,所以首楞嚴即一心,一心生萬法,而「一切無如心真實」,於是一切事即一切法,即是一心。徹法底源,無動無搖;當處出生,隨處滅盡。此即僧肇《物不遷論》頌所謂: 旋嵐偃岳而常靜,江河竟注而不流, 野馬漂鼓而不動,日月經天而不周。]
信堅